
公告日期:2025-04-26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原则和目的...... 2
第三章 投关管理对象、内容...... 3
第四章 投关管理的组织及职责...... 3
第五章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5
第六章 附则......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以下简称“投关”)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关工作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关管理指公司通过信披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关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关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不得在投关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关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除强制信披外,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披的规定,保证信披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关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披;
(四)诚实守信。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选择投关工作方式时,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
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投关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披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关管理对象、内容
第七条 投关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相关个人与机构。
第八条 投关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披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文化建设情况;
(六)公司的其它相关信息。
第四章 投关管理的组织及职责
第九条 董秘是投关管理工作的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以下并称“董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关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也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发布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证券部为公司投关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投关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投关工作包括以下职责: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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