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截至2021年7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拟置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297.36 3,001.49
2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782.22 1,560.49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因此,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不能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薪酬等费用支出。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
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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