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1 月 18 日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苏州爱珀科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爱珀科”)(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签订《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4,500 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获得标的公司 40.00%的股权,同时,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的业绩作出承诺。
因标的公司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以标的公司 24.0203%
的股权对公司进行了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086 号),标的公司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9.03 万
元,低于承诺净利润 2,500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无偿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当期实际扣非净利润数)÷增资时每一注册资本价格÷注册资本=20.7197%。
三、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
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具体情况如下:
1、各方确认,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全体业绩承诺方 2024 年度业绩补偿金额为 2,330.9696 万元,应补偿注册资本为 345.3288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20.7197%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为 20.7197%标的公司股权(对应 345.3288 万元
注册资本)。其中,司继成向公司转让 8.8041%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6.7353 万元);李俊军向公司转让 8.8041%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6.7353 万元);肖兰凤向公司转让 3.1115% 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1.8582 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 1,012.3340 1,012.3340 60.7400%
股份有限公司
2 苏州爱珀科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400.0000 400.0000 24.0000%
(有限合伙)
3 司继成 118.2647 118.2647 7.0959%
4 李俊军 118.2647 118.2647 7.0959%
5 肖兰凤 17.8033 17.8033 1.0682%
合计 1,666.6667 1,666.6667 100.0000%
四、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