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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0 18:47:04 股吧网页版
霍普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议案的情况;

3、议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龚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90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83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1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6%;
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05,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6%;
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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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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