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苏州爱珀科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原股东”) 签订《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 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获得标的公司 40.00%的股权,并由原股东对标的公司业绩作出承诺。
因标的公司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原股东于2024年12月9日与公司签署 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标的公 司24.0203%的股权对公司进行了补偿。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内容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原股东承诺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 5,000万元,合计不低于9,000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营业绩未达承诺数时,相关业绩补偿安排如下:
1、若标的公司2023年或2024年实现的经营业绩未达对应承诺数时,公司有权要求原股东进行补偿,原股东和公司协商以补偿股份(即原股东以0元转让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或现金受让公司股权的方式(即原股东以本次增资价格+年化10%的利息受让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
2、若标的公司三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累计业绩承诺总金额,公司有权要求原股东以补偿股份(即原股东以0元转让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或现金受让公司股权的方式(即原股东以本次增资价格+年化10%的利息受让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
3、若标的公司三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累计业绩承诺总金额,标的公司应当将超过累计承诺金额部分的3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人员。具体奖励范围由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履行公司相关内部审议程序。
三、标的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标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表:
承诺实现扣除非经常 实际实现扣除非经 是否实现
年份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差异数 业绩承诺
润
2024年 2,500万元 169.03万元 -2,330.97万元 否
(二)业绩补偿安排
因标的公司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将督促原股东按照《增资协议》相关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调整了经营方向,
从光伏电站滚动开发转向光伏电站系统集成。虽然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项目开发、实施及验收周期较长,因此业绩转化较为缓慢。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敦促标的公司扎实开展经营,积极开拓市场,稳步释放业绩,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六、风险提示
原股东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承诺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督促相关方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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