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6,6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764,511.3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2,875,488.6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17 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16,640,000.00
减:已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63,764,511.39
减: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使用金额 269,463,517.22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金额 28,876,645.46
减: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使用金额 10,466,375.0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金额 50,000,00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57,500,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5,600,000.00
减:结余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55,078.16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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