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京 市丰台 区丽泽路 2 0 号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30041 号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股份”)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海泰科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泰科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1 及附注五、4。
截至 2024 年12 月 31日,海泰科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60,557,593.17 元,
坏账准备金额为 53,145,706.77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年资产总额的 16.00%。
海泰科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在考虑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预计客户回款时点与数额、历史损失率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下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鉴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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