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 年,面对纷乱交织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汽车产业链普遍竞争日趋严重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引擎,不断深化管理与创新,以智能制造、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2024 年,受益于行业较高景气度及新车型开发与旧车型改款速度加快,公司订单持续增加,全年新接模具销售订单 8.5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6.97%;截至2024 年末,公司注塑模具在手订单 9.3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2.57%,其中,新能源汽车注塑模具在手订单 3.2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6.05%。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885.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59%;其中,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产品收入为 16,556.37 万元,同比增长 126.21%,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4.39%。
受首发募投“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项目”投产后尚未产生足额收益以覆盖新增的运营管理费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得有息负债规模增加、欧元汇率贬值计提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2024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一)完善公司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相关制度及运作机制,以规范公司治理及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能够满足公司管理的各项要求及保障各项业务活动正常运行,能够保证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
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于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4 年公司共披露 209 份公告及文件。在合规披露的基础上,公司自愿性披露了《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秉承认真、严谨原则,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2023-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中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B 级”评价。
(三)股权激励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业务和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于 2023 年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度,经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上述激励计划有序开展并实施,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归属情况: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同意公司向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归属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9 月为 116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 558,720 股限制性
2、价格调整情况:因公司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5.36 元/股;
3、作废情况: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审议通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500 股作废失效;在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额放弃出资,对应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040 股限制性股票。
(四)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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