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4,757,0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
金红利 25,427,102.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34,056,812.88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05,681.29 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 30,651,131.5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47,685,484.68 元,资本公积588,347,165.87 元。
合并财务报表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56,018.03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05,681.29 元后,本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 12,350,336.7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259,803,877.83 元,
资本公积 588,366,151.2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公司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4,757,0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5,427,102.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5,427,102.40 元(含
税)。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 25,427,102.40 元(含税),占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61.38%,占 2024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9.79%。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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