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三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99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513%。现新麟三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7,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
(注:因公司可转债“海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的股本结
构表,公司总股本为 84,757,008 股。)
2、新麟三期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新麟三期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新麟三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新麟三期 1,992,896 2.35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新麟三期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847,57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
新麟三期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新麟三期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新麟三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新麟三期在《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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