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30 23:26:50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辽宁
今天大宗减持87万股的是第三大股东宿迁荟商,占总股本不到5%,它以为低于5%不用
今天大宗减持87万股的是第三大股东宿迁荟商,占总股本不到5%,它以为低于5%不用公告减持计划,这是错误的。现行证券监管规则:首发前股份即使低于5%,通常也需要遵守减持披露要求。例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并在减持过程中及结束后按规定披露进展和结果。荟商减持渠道一直都是深圳宝安海秀路,所以错不了,它是违规减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