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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9:21:05 股吧网页版
英诺激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7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 27,981,468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1比例 18.47%。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90 日内(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9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44,876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29,976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2%。

2.红粹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

总股本比例

红粹投资 27,981,468 18.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52,151,93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此处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总数,即 151,498,832 股,以下同。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544,876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4,90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29,976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9 日)。

5.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三、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红粹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自发行人 3/ 4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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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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