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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3 20:06:09 股吧网页版
英诺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7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通过微信的方式紧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人数 7 人。其中,董事 ZHAO XIAOJIE、侯丹、LIN DEJIAO、
代明华、王涛、刘雪明共 6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 ZHAO XIAOJIE 主持,公司监事张原、余国英、申乐,董事会秘
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触发值目标,故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73 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 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人员中 4 名激励对象和
预留授予部分获授人员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20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鉴于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9.34%,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38 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中 32 名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5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 113.16 万股限制性
股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74)。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 ZHAO XIAOJIE 、LIN DEJIAO、
陈文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由 12.38 元/股调整为 12.28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5-07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 ZHAO XIAOJIE、LIN DEJIAO、
陈文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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