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0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变更为董事会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变更为董事会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原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变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其统筹战略管理、投资管理
和可持续发展管理等相关工作。委员会成员不作调整,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同
步将《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一条中的“战略委员会”修订为“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详情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员会外,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 作。
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
其他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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