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06:29 股吧网页版
英诺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代明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代明华)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代明华,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律师。曾任贵州大学法律系教师,北海精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丰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科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上海杉融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具

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 应当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代明华 10 2 8 0 0 否 4

任职期间,本人参与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各项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拟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认真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的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

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定期报告财务报告、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续聘财务审计机构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

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

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小额快速融资、募投结项并永久补流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