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
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4,79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1比例22.87%。红粹投资于
2025年4月10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9,090,000股股份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5%。
2. 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红粹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质押 质押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至办理 云南国
红粹 2025 解除质 际信托 自身
投资 否 19,090,000 54.86% 12.55% 否 否 年4月 押登记 有限公 资金
10日 手续之 司 需求
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红粹投资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09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5%。
1 公司总股本为152,151,932股,以下同。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红粹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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