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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0:48:11 股吧网页版
宁波色母: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卫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于卫星)

本人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11月 5 日正式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于卫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 8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宁波市高压氧舱厂总师助理;1999 年 5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 年 1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宁波
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聚溢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市领宇文化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商会秘书长,宁波甬塑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
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离
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
出席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8 5 3 0 0 0 3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就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2024 年度)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年报工作的编制工作勤勉尽责。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反复
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然后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和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后及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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