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140085号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申菱环境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申菱环境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申菱环境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申菱环境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申菱环境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申菱环境发行可转债申报材料之用,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或“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97,482,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38,314.31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944,58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全
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560179 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融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24,570,02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2.56 元,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81.44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352,465.6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8,647,51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 月 28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68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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