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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9:58:34 股吧网页版
漱玉平民:投融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融资管理,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有效地作出投融资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地控制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融资等经营运作过程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是指下列行为: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股权、权益、实物资产和其他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方式。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或虽进行上述规定的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取一定方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的审查和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争取风险的最低化、效益的最大化;
(三)充分协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四)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

第六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事项。

第八条 投资建议应以书面方式提交。投资建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具体内容,

(三)投资的方式、金额、安排;

(四)项目的发展前景;

(五)可行性分析;

(六)预期效益分析。

第九条 投资主管部门对收到的对外投资建议作初步审查和整理后,应及时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汇报。相关人员认为建议投资项目有价值时,根据建议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规模及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对投资建议进行审查。

第十条 相应的对外投资决策部门在对其决策权限内的对外投资项目建议进行审查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指定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部门对投资项目建议具体编制项目投资方案并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指定财务中心负责公司资产处置的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 资产处置建议应以书面方式提交。资产处置建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述和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拟处置的资产标的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运营情况、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还应当说明该股权对应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还应当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四)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五)交易协议其他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交金额、支付方式(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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