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 2025-035
债券代码:123194 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商业化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2、协议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协议各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协议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3、协议履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行为,若协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本次拟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建立长期友好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基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洋医药”)与北京吉伦泰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瑞迪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伦泰”)签订的《商业化合作战略协议》,百洋医药全资子公司北京百洋智合医学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智合”)拟与吉伦泰签订《商业化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对协议项下的产品独家推广权、推广服务等事项进行约定。
公司控股股东百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吉伦泰,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晓卫在吉伦泰担任董事,公司董事宋青过去十二月内曾在吉伦泰担任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吉伦泰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百洋智合拟与吉伦泰签订的《合作协议》项下约定的百洋智合获取相关产品独家市场推广权益以及为吉伦泰提供产品推广服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于百洋智合获取产品独家市场推广权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合作协议》项下产品尚未取得上市批准,公司暂未与吉伦泰产生产品推广相关交易。未来产品具备上市条件后,公司将按照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商业化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宋青、朱晓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合作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吉伦泰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瑞迪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周社
注册资本:1,163.485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平安路 20 号院 5 号楼 6 层 6013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凡持有 55.45%股权,青岛汇铸百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持有 26.00%股权,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7.00%,青岛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0%,青岛慧生智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00%,北京吉伦京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87%,史继云持有 1.73%,李方持有 0.48%,吴启超持有 0.48%。
历史沿革和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吉伦泰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由王凡等
自然人设立,2023 年 7 月,吉伦泰引进青岛汇铸百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股东,2024 年 11 月,吉伦泰更名并迁址至北京市门头沟区。吉伦泰是致力于提供核医学分子影像诊疗整体解决方案,专注研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顶尖水平放射性药物,并以药物创新带动设备创新的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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