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4 年末,立信
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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