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85.32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且未超过 1,000 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3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57,176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3.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5-00022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号 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17,546.58 17,704.02 注 1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95.27%
3 补充流动资金 5,794.11 5,794.11 100.00%
合计 28,073.52 28,007.23 -
注: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了该项目实施期间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57.44 万元,该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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