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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9:19:11 股吧网页版
扬电科技: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

确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俊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赵
恒龙先生与四川汉唐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唐云智算”)签署《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时,程俊明先生与汉唐云智算签署《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或“原协议”)。2025年7月18日,
程俊明先生与汉唐云智算签署《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赵恒龙先生拟将所持上市公司的17,808,28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04%)转让给汉唐云智算(以下简称第一期标的股份)。同时约定,程俊明先生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程俊明先生拟将所持上市公司的25,522,95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6%)转让给汉唐云智算(以下简称第二期标的股份),届时程俊明先生及汉唐云智算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并签署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协议。同
时,自第一期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程俊明先生同意放弃所持上市公司53,508,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7%)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有效期为自《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情形发生之日
(以孰早者为准)止:

(1)第二期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

(2)第一期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

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将取得公司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6
日、202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公司股东签署<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汉唐云智算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协议中 第一期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 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权的各方后续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尽快推进包括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等在内的各项事宜。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转让双方完成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等手续的办理,最终 能否顺利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146号)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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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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