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时30分开始。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时30分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
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程俊明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69,744,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51,52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18,223,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0人,代表股份18,804,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8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人,代表股份18,223,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30%。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71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7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7%;反对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提案2.00 《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71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7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7%;反对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提案3.00 《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71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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