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2024 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本立、华舜阳、冯正春、蔡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1 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上述警示函及监管函关注的问题如下:1、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披露不准确,公司募投项目明细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及时的情况。
问题 1 的整改措施:(1)公司对终端业务拓展项目中设备投放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采用母公司账面核算的报关公允价值入账,未抵销内部交易利润的问题,进行了更正。(2)对募集资金提前转入非募集资金账户,后续再用于募投项目投入的情况,目前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公司要求相关人员要加强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募集资金的开户、使用建立多重稽核机制,强化募集资金严格使用意识,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3)公司对募投项目明细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但未及时解释差异原因的情况,后续工作中公司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 2 的整改措施:(1)公司要求相关部门对全部客户的存续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对期末存续状态发生变化的,如注销、吊销的客户,要求逐一联系沟通,对确认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在 2023 年年报进行坏账准备单项计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定期检查机制,更及时跟踪客户存续状态。(2)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升专业能力,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公司内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报送广东证监局。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公司内部人员的专业素养,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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