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的特定股东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远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2%)。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致远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占 预计减持数
持股数量 本次预计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公司总股本 量占公司总
(股) 持数量(股)
比例 股本的比例
致远投资 特定股东 2,001,800 1.36% 1,200,000 0.82%
注:1、致远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计算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致远投资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致远投资本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致远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致远投资做出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致远投资严格遵守了已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已作出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致远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