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502 号《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41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33,2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78,210,000.00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78,21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93,835,660.54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534,091.45
项目 金额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0,992,576.52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616,848.3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64,519.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截至 2024 年 12 备注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 1105021029100230
份有限公司常州 股份有限公司 543 5,402,589.27
武进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 1010250000000522 2,061,930.56
限公司常州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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