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4 17:05:03 股吧网页版
晶雪节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4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富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73,786,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8.32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3,4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346,3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32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346,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2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346,3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3206%。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6,101,720 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658,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6%;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9%;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43%;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775%;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8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7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990%;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28%;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虞玮

3、结论性意见: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