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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18:37:16 股吧网页版
可靠股份: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修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1


证券代码:301009 证券简称:可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修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的情况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62,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499%;反对 68,433,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91%;弃权 3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525%;反对 1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45%;弃权 3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此该议案未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第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一)修改本章程(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因此,公司本次再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阅前述议案内容,认为该议案系贯彻落实《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未通过原议案。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下简称新议案),同意将修改后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议案调整情况及其理由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会人数与构成进行了调整,由原议案“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修改为新议案“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说明(2025 年 12 月更新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更新
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更新版)》。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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