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宏昌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宏昌科技提前赎回“宏昌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6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因遇法定节假日原定转股开始日2024年2月16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19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8.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10月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中的总股本80,008,80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45,000股后的股份数79,06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7,438,28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约31,625,520股。“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生效。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00,000.00股后的112,766,3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1,276,639.4元(含税)。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5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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