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6-006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前后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股东投票权,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股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 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常的方式进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授权委托所必须的信息。不得以有偿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征集人 征集人 应当依规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
应当依规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征集文 征集文件,并按规定披露征集进展情件,并按规定披露征集进展情况和结 况和结果,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果,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人持有 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应当承诺在审议公司股票的,应当承诺在审议征集议 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
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 所持股份。 征集人可以采用电子化方
份。 征集人可以采用电子化方式公开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为股东进行委
征集股东权利,为股东进行委托提供 托提供便利,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征
便利,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征集人仅 集人仅对股东会部分提案提出投票意
对股东会部分提案提出投票意见的, 见的,应当同事征求股东对于其他提应当同事征求股东对于其他提案的投 案的投票意见,并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票意见,并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本条 。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
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 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 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
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票制。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小股东意见。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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