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5-05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6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议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3.69元/股(含)调整至45.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12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9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3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最高成交价为3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50,096,4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三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际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之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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