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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1:18:13 股吧网页版
德迈仕: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5-008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

3、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4、拟回购价格:不高于23.69元/股,该价格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6、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3.69元/股,若未来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若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未获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 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 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
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及骨干成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
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3.6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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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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