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5 18:35:06 股吧网页版
嘉益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此外,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有 1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归属比例为 70%;有 1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D”,对应归属比例为 0%。前述 13 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原因不能全部归属,共计作废1.4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上述合计 15.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