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5 18:06:10 股吧网页版
嘉益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202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5.92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31.37元/股(调整后)。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9.3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15%。其中首次授予 95.5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92%,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80%;
预留授予 23.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20%。
4、授予价格(调整前):48.31 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 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和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40%
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30%
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30%
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