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崧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公司对崧盛股份的上述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陈华国
联系电话 021-6111897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02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1001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1001
法定代表人 田年斌
董事会秘书 谭周旦
联系电话 0755-29596655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6 月 7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注册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针对发行人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主要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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