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4.3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4,3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207,063.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142,93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5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4,350,000.00
减:发行费用 7,207,063.6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7,142,936.3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7,197,707.3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595,349.94
加:利息收入 6,094,120.12
减:手续费支出 2,124.46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1,324,749.79
募集资金余额 4,712,474.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 年 11 月修订),该制度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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