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17.65 亿元。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8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年度主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初步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