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8:37:07 股吧网页版
凯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电话、微信、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王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选举王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3 人,成员为:王莉(召集人)、徐磊、忻榕(Katherine Rong
XIN)

审计委员会 3 人,成员为:杨艳(召集人)、葛新宇、吴凌东

提名委员会 3 人,成员为:葛新宇(召集人)、忻榕(Katherine Rong XIN)、
吴凌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忻榕(Katherine Rong XIN)(召集人)、
杨艳、宋鸣春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