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祖滨)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祖滨,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江苏省气象台信息服务科信息服务工程师、行政执
法专员;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深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IE 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马勒(南京)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经
理;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中国沃尔玛南京分公司购物中心新街口店薪酬
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上海智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2012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德
锐人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德锐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1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监事会及其他委员会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2024 年公司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津贴)进行了确认,并对 2024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进行了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循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薪酬体系的合理性与激励性。
四、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
人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等重
要事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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