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9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40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7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一章 附则......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17856316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2,159,154 股,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hai Kerry Arawana Holding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379 号 15 层,邮政编码 20012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21,591,536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由股东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本章程的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
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财务副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一)作为投资方在中国的投资性公司,以设立全资或合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从而加强和协调投资方在中国及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投资;扩展投资方目
前的业务。
(二)在中国及相关国家或地区投资和/或再投资于合资、合作及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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