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媒体曝光了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国务院食安办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2024年,媒体曝光了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国务院食安办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2024年8月25日,联合调查组通报了调查处置情况,涉事企业和个人受到了相应处罚。具体如下:- **企业处罚**:对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依法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分别处罚没款合计约168万元、151万元;对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没款合计约192万元。对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30万元;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26万元;对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处罚款约286万元;对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处罚款约251万元。- **个人处罚**: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法定代表人倪某某等5人被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事司机要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参与开具罐车清洗虚假票据的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等3人,被依法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其他问责**:涉事地区河北邢台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调查过程中地方发现的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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