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向它宣战了,(让)我停战很难,要取得我的谅解那估计是比较难的事”。
11月20日,湖北前首富、民营企业家兰世立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与金龙鱼的诉讼纠纷,“第一,我不服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起诉(金龙鱼)返还不当得利,赔偿相关律师费和我的精神损失费,要求金龙鱼赔礼道歉;第三,金龙鱼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钻法律漏洞”。
这场舆论风波,将昔日湖北首富与粮油巨头金龙鱼再度推上风口浪尖。
风波再起
2024年7月,一则关于“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报道引爆全网,随后兰世立通过抖音、今日头条账号发布视频《武汉用油罐车运食油的事太离谱了!》。
其在视频中直言,“这个油罐车装了食油进了金龙鱼的工厂”“金龙鱼两天之内跌了6500个亿”“运油后不清洗直接运食油,和毒牛奶没区别”……
相关言论在互联网发酵,也导致兰世立被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下称“益海公司”)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益海公司指出,兰世立言论严重失实,捏造股价暴跌数据,将未经证实的“有毒”标签贴在其产品上,导致品牌商誉受损。
2025年4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信息,该院于2024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独任普通程序,于2025年3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这场判决中,益海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兰世立通过抖音、今日头条账号赔礼道歉,且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致歉声明内容需事先经一审法院审查确认,声明需在置顶位置连续保留七日);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万元;律师费2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最终,一审判令兰世立赔礼道歉,且其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赔偿金额1万元。
而后兰世立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起上诉。他主张自己是以公民身份表达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切,是正当的网络维权行为,是为了保护公众的食品安全,并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其委托代理人手续不全等理由拒绝其出庭。
9月29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兰世立履行判决义务。他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展示了回执单,显示其于10月21日透过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公司支付了10万元,交易摘要栏标注“代兰世立支付(2024)沪0115民初96638号案件款项”。

11月11日,兰世立通过抖音账号发布道歉声明,“本人向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致以诚挚的道歉。同时本人承诺今后不再发布任何不实言论,以此为戒,守住法律底线,诚恳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与批评”。

战火点燃
既已履责,又为何宣战?
当日的发布会上,兰世立直言金龙鱼“欺人太甚”。他说,益海公司在收到执行款以后,不但没有向法庭报告执行款已收到,反而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账户,甚至是境外私人账户,“当时我正在美国出差,结果银行账户被冻结,差点流落街头,而且至今我的账户还未解冻”。
这之中还有一个关键点,按判决书,原本兰世立只需支付1万元的赔偿款,但由于财务操作失误,最后的打款金额变成了10万元,“他收到了这个执行款,而且是10倍的执行款,再去申请执行这就是耍流氓,是吧?而且法律明文规定,收到钱应该向法院报告,甚至都不应该申请执行,因为你钱拿了还申请什么执行”。
另外,他控诉金龙鱼方面给自己的道歉申明推流。记者在其抖音账号看到,兰世立于11月11日发布的道歉声明播放量已经达到74.1万次,而其平时发布的内容播放量在19万至20万之间,二者之间相差甚远。
2025年11月15日,兰世立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沪01民终10456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
另外,兰世立称他要对金龙鱼的相关行为另行起诉,要求其返还多收的9万元非法所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