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石建辉作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石建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CEO;2017 年 9 月至今,
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 7 月至今,担任宁波灵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 8 月至今,担任杭州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目前兼任杭州好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柏美智慧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上海时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AAPICO Hitech Public Company Limited 独立董事,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会议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次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石建辉 7 7 0 0 否 5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本人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购买重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
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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