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5:59:16 股吧网页版
奇德新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
权涉及 18 人,注销股票期权 54,460 份,占公司总股本 84,160,000 股的 0.0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公示期满,除 1 名激
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 2024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9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