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最终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 25,039,170 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和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868.70 万元和 864.86 万元。
假设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20%、20%三种情形(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 2025 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等的影响。
7、不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8、上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不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12.31(预测)
/2024.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8,416.00 8,416.00 10,919.9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7,5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2,503.92
情形 1:2025 年度净利润较 2024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868.70 868.70 868.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864.86 864.86 864.86
性损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38 0.1041 0.1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38 0.1041 0.1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33 0.1036 0.1011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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