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 一)在江门市江海
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
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其
中:董事黎冰妹、独立董事谢泓、于海涌、陈进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编制《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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