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XYZH/2025GZAA3F061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德新材”)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核查和回复,我们作为奇德新材公司的申报会计师,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现将核查和分析情况回复如下:
备注:在下述相关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2022-2024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5,634.45 万元、
28,324.85 万元和 34,613.83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473.46 万元、803.38 万
元、868.70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3.37%、26.65%、22.80%。分产品产能利用率显示,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精密注塑模具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50.64%、52.09%、46.97%。2025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为新增境外公司 SNC CREATIVITY ANTHOLOGY CO.LTD.销售收入为1,765.5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20.16%;前两大供应商为新增境外公司
NEXTCCO.,LTD 和 UNIC TECHNOLOGY (THAlILAND) CO.,LTD ,采购金额占总比
例 19.72%。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1,066.08 万元、2,429.05 万元和 2,379.53 万元,主要为出租用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8,206.63 万元、9,735.63 万元、425.33 万元和 945.58 万元,主要系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建设、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请发行人:(1)结合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情况等,分产品详细说明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2)分产品说明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量化分析公司上市后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结合行业情况、竞争格局、业务情况、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收入成本构成、影响成本主要因素及价格变化等,说明收入逐年上升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原因。(3)分产品说明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与同行业相比是否较低,前期业务规划与实际订单获取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相关生产线是否仍符合客户的质量及性能要求,为改善产能利用率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4)NEXTCCO.,LTD、UNIC TECHNOLOGY (THAlILAND) CO.,LTD、SNCCREATIVITY ANTHOLOGY CO.LTD.三家境外供应商/客户首次成为发行人 2025 年第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上述境外企业的具体业务往来,包括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采购金额、收款/回款情况等,上述企
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大量出租用房的同时新建房屋的合理性。(6)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会计师说明针对报告期内收入利润真实性、毛利率合理性、成本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覆盖比率、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情况等,分产品详细说明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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