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5 年度董 √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5 年度监 √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
案》
8.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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