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久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久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8,5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864,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70,256,103.5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7,607,896.48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2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建设期 实施主体
额 资金
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 金玖(天
1 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 42,898.72 17,000.00 18个月 津)科技
有限公司
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浙江德清
2 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 11,100.00 8,389.69 12个月 久胜车业
术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3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10,382.01 10,382.01 24个月 久祺股份
4 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 4,397.98 4,397.98 24个月 久祺股份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24个月 久祺股份
合计 78,778.71 50,169.6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0,443.30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中,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 6,515.11 万元,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 3,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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